工程项目总承包人要资质吗?求相关法律
有.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建筑法:第二章 第二节 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第三节 承包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项目总承包方和施工方是什么关系?有什么区别?
关系:施工方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的总称谓,它可能是施工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分包施工方、建设项目总承包的施工任务执行方或仅仅提供施工劳务的参与方。但是一般说的施工方就是施工总承包方。区别:施工方仅承担项目施工任务。施工方只需要施工资质。建设项目总承包方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任务中的几个任务。建设项目总承包方除具有施工资质外,还要有相应的其他资质。拓展资料1. 施工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阶段进行,但它也涉及设计准备阶段、设计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在工程实践中,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往往是交叉的,因此施工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也涉及设计阶段。2. 承包方是工程方面的词汇,指承包项目的乙方。承包方和发包方是相对的。例如;甲方有一个项目需要找一个承包单位(也就是乙方)来做。甲方就得把这个项目发包给乙方,甲方称之为“发包方”,乙方承包该项目,则称之为“承包方”。参考资料:承包方_搜狗百科施工方_搜狗百科
工程项目总承建商是不是等于俗称的“总包”!?
一般作“工程项目总承包商”,这个当然就是总包了。 总承包商是否负责封顶以后的装修,这个要取决于与甲方签署的工程合同内容了。合同里有,就要做;没有就不需要做! 如果不在合同范围内,可以考虑: 1,递交工程联系单,说明情况,向甲方申请进行工程施工内容的增补,并请监理单位和甲方负责人签字确认,以在未来作为结算依据。 如果装修工程比较大,如作增补,将超出本次工程的总预算过多,则可以: 2,甲方可以设立新的标段重新招标; 3,也可以就装修事宜,与甲方再签一份2期工程的合同;
工程总承包与施工总承包有什么区别?
首先定义上的区别: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施工总承包,是指建筑工程发包方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建筑法》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其次是承包范围不同。 (1)工程总承包:承包范围最广:从项目资金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包括各项目、各专业)、请施工监理、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资料。最后交钥匙给业主,直接对业主负责。业主可以委托他方做工程总承包,也可自已管理,分项发包。 (2)施工总承包:从业主或工程总承包处接受投资及施工图,负责整个工程所有分项;各个专业的全部施工任务,接受业主及业主委托监理及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
我与总承包单未签合同已施工半年之久,目前发生纠纷怎样结算
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有事实劳动关系,仍然受劳动法的保护。用人单位没有缴纳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劳动保险的规定承担保险责任,并补交保险费。从2008年1月1日后,仍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你双倍工资。满一年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你与用人单位已经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是你没有被过错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你就一直是该单位的职工。并且每月单位支付你双倍的工资直到签订劳动合同为止。现在单位辞退你,单位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应当支付你九个鱼的工资,同时对你进行赔偿。并且你可以要求单位补发从2008年1月1日到辞退你之日每月没有支付的工资(就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你双倍工资,应每月补发一个月的)。同时要求按劳动法的规定补发节假日的加班费,并要求补交保险费。程序是,你先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法定期限不予解决,或对裁定不服的,你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工程项目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是一回事吗?
一样,工程总包和项目总包都一样,只是有epc,pmc等区别,就看合同怎么签了